1. 集團行政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8年3月25日成立集團行政委員會,成員為:

  • 張裘昌先生 (主席)
  • 黃康元先生
  • 廖深仁先生
  • 張怡嘉女士

董事會授權集團行政委員會管理本集團業務之日常運作,其職務及責任包括:

  • 監察及檢討於香港、台灣、北美、馬來西亞及其他東南亞國家之業務;
  • 履行董事會轉授之職務及行使董事會授權執行之權限及權力;
  • 制定策略及業務發展計劃,並提交董事會批核,以及在其後實施有關策略及業務發展計劃;及
  • 協助董事會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是否充分有效。

集團行政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以審議及考慮有關本集團業務營運之事宜。年內,集團行政委員會協助董事會檢討本集團之業務表現及財務狀況,實行董事會規定之新政策及業務策略。

2.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於1999年3月30日成立,全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成員為:

  • 葉冠榮先生(主席)
  • 拿督張啟揚
  • 邱甲坤先生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審閱及審議本集團財務報表、外聘核數師審核本集團財務報表之審計結果以及內部審計部之審計結果及所提出問題連同管理層就此所作回應。有關年內組成情況、職權範圍及活動概要詳情之審核委員會報告全文載於2021/22年報第88至91頁。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3. 提名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5年5月25日成立提名委員會,全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於年內之成員為:

  • 邱甲坤先生(主席)
  • 拿督張啟揚
  • 葉冠榮先生

提名委員會之職務及責任包括:

  • 最少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 (包括技能、行業知識及經驗之所需組合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身份) 一次, 並就董事會為配合本公司企業策略之任何建議變動提供推薦建議;
  • 每年評估董事會整體績效、董事委員會及各董事之貢獻。所有評估紀錄在案以備妥善紀錄;
  • 為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識別及推薦新提名人選。董事委任人選由董事會全體董事經考慮提名委員會之推薦建議作最終決定。

年內,全體成員出席三次提名委員會會議,。提名委員會所進行主要活動概述如下:

  • 檢討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架構、規模及組成(包括董會多元性及技能),並就提名委員會認為必要之任何有關調整及/或委任董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 就合適行動提供推薦建議供董事會考慮前, 進行年度績效評估及審閱評估結果/調查結果;
  • 審閱審核委員會的表現;
  • 評估董事培訓需求, 包括新董事進行入職培訓;
  • 就應於股東週年大會輪席退任及提呈重選連任之董事人選提供推薦建議;
  • 檢討委任新董事並向董事會推供推薦建議作考慮;
  • 考慮並就續聘董事會成員及新服務合約提供推薦建議;
  • 審閱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之繼任計劃, 藉以確保已制訂適當計劃填補空缺及應付本集團未來需要;及
  • 檢討提名委員會的經修訂職權範圍及董事多元化政策, 以遵守馬來西亞守則。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4. 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5年5月25日成立薪酬委員會,全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成員為:

  • 拿督張啟揚(主席)
  • 邱甲坤先生
  • 葉冠榮先生

薪酬委員會之職務及責任其中包括:

  • 就本公司有關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酬金之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並就薪酬政策制訂正規且具透明度之程序;及
  • 檢討並就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待遇以及非執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薪酬委員會於有需要時召開會議,最少每年召開一次。年內,薪酬委員會已檢討本公司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政策及架構,並就此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其亦檢討特定薪酬組合,包括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僱用條款及按表現發放之花紅,並就此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組織章程大綱及新細則

道德操守及行為准則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董事會章程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企業管治聲明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聲明

審核委員會報告

股東提名個別人士參選董事的程序

舉報政策

反賄賂和貪污政策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企業披露政策及程序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董事之適當人選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提名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評核外聘核數師的適當性及獨立性之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環境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經濟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社會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

培訓與發展政策 (本文件只提供英文版)